小明
小明
回复 :在《蒙特娄的耶稣》(Jesus of Montreal, 1989)中,丹尼·阿岗(Denys Arcand)借着拟讽耶稣受难的故事批判大众传播阻断语言沟通的罪行。在这部电影中,一个年轻而无名的演员克伦应教堂执事之邀,和另外四个人组成了临时剧团,要以现代 化的方式演出这个教堂每年夏天上演的《受难剧》。原本的剧本十分简单,只有几行以宣叙的方式朗诵的经文:「耶稣被宣判死刑,正直的人会死亡,为了我们的罪…我们的杀、窃盗、奸淫,所有的罪都加在祂身上,沉重的木块,沉重的十字架。」这些都是 忠实地取自于圣经的经文。但是,克伦根据有关耶稣的各种古代文本的考据,以及各地有关耶稣的民间传说,改写这出受难剧,例如耶稣是一名士兵潘提拉的私生子,后来因为辗转传,才成为「木匠的儿子」;耶稣的画像在拜占庭时代以前,并没有胡子,后来加上的胡,系为了增加「力量」的缘故;耶稣在埃及时是个魔术师,会变各种戏法等等。扮演耶稣色的就是剧团导演克伦,他在片中的处境,以及他最后因群众暴乱而意外死在十字架上,暗示他与耶稣的相似性。然而,他所面对的困境--诱惑、敌意 、背叛、遗弃--不是撒但、罗马士兵、犹太群众或神,而是大众传播的垄断势力、 不懂艺术的观众、以及提供金钱却不尊重艺术的筹办单位。
回复 :道格(乔什·盖德 Josh Gad 饰)和格雷琴(卡蕾·库科 Kaley Cuoco 饰)是相恋多年的情侣,彼此之间感情十分的稳定。终于,这对爱侣决定携手步入婚礼的殿堂,对于格雷琴来说,举办一场完美而又盛大的婚礼是她人生必要实现的梦想之一,而一位称职的伴郎是一场梦幻婚礼必不可要的要素,这正是道格所缺少的。于是,道格找到了名叫吉米(凯文·哈特 Kevin Hart 饰)的男人,后者经营着一家伴郎介绍所,专门为道格这样的准新郎提供服务。刚开始,吉米和道格针锋相对,处处产生摩擦,好在两个男人的目标是一致的,最终,他们能否化解恩怨,共同成就一场美好的婚礼呢?
回复 :罗娜是某舞厅的舞女,弗兰克是个在电车上的惯偷,一次弗兰克在电车上偷了罗娜笔记本,他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了罗娜,从此两人结下了不解之缘。